分局各部门:
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四川省党内关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通知》见附件),请各部门安排专人统计需要关爱的对象,并将《四川省党内关爱资金申报表》《关爱资金申报对象统计表》(表格见《通知》内的附件)填好并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于5月26日(星期二)10时前,通过政务微信发送至分局机关党委郑燕虹处。联系电话:13890317773(666773)。
附件:关于做好2020年度四川省党内关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彭山区公安分局机关党委
2020年5月25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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