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分局党委的决策部署,按照《彭山区公安分局辅警警务技能培训实施方案》要求,现就第一批辅警警务技能培训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训辅警名额分配
交警大队辅警12人,凤鸣派出所辅警3人,彭溪派出所辅警2人,江口派出所辅警1人,公义派出所辅警1人,黄丰派出所辅警1人。
二、训练时间
第一批集中训练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8月17日,为期三个月。
三、训练地点
特巡警大队
四、训练模式
第一个月为警务技能、法律法规等公共科目训练,后两个月为特巡警岗位实战训练。
五、工作要求
1、请相关责任部门认真梳理、科学确定参与训练人员名单,并于5月13日前报分局政治处;
2、本次培训时间长、涉及人数较多,请各部门提前做好工作安排;
3、训练为封闭式警务化管理,严格按照一日生活作息制度进行作息、训练及操课,参训人员要严格服从管理,认真参训,体现良好的半军事化管理队伍素养;
4、严格奖惩激励,特巡警大队作为警务技能训练承办单位,要加强对集中训练和岗位训练的考核,让参训人员学有榜样、做有标杆、练有标准,从而调动广大辅警参加训练的积极性,更好的通过训练提升辅警讲规矩、守纪律、树形象的素质和能力;
5、参训人员需携带物品:夏执勤服、警用单裤、深色胶鞋或运动鞋、警帽。
彭山区公安分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