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派出所:
按照市综治委工作要求,分局将于每月2日前向市局报送全区不良行为青少年数据,数据统计时间截止为上月末日,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请各派出所于每月1日前向分局治安大队报送本辖区数据。
派出所月不良行为青少年共人,上月末人,去年同期人。
分局治安大队
2017年12月28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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