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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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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重点青少年数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8

各派出所:

按照市综治委工作要求,分局将于每月2日前向市局报送全区不良行为青少年数据,数据统计时间截止为上月末日,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请各派出所于每月1日前向分局治安大队报送本辖区数据。

派出所月不良行为青少年共人,上月末人,去年同期人。

分局治安大队

2017年12月28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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