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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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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5

各党支部:

接区直机关工委通知,请于7月6日前将2016年党费收齐后交政治处李小华(要求附党费收缴明细)。

附件:党费收缴标准

政治处

2016年7月4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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