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现将公安厅党委《关于向“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蒋久华同志学习的决定》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政治处
2023年11月1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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