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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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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不文明养犬的通知
来源: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3-10-24

各派出所: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近期将在全区范围内将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集中整治,现结合公安机关职能职责,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

1.打击治理一批典型

2.营造浓厚整治的氛围

3.敞放犬、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养犬现象大幅减少

二、整治范围

1.中心城区:北起前程路———南至滨江大道湿地公园———东至岷江(含河堤)———西至成乐高速的城市区域,提示:分局在边界上已经设置了城市限养区牌子;

2.各镇(街)的场镇区域;

3.农村安置小区。

三、具体任务

(一)迅速对接各社区,排查饲养烈犬、敞放犬、长期扰民,特别是曾经有过犬只伤人记录的重点养犬户;

(二)加强街面巡逻,对于阻碍综合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对接收容点,凡前来认领被捕犬只的,必须查验犬证。对于有犬证的,由派出所查明违法事实、依法进行处理;未办理犬证的,不予进行认定。

 

治安大队

2023年10月20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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