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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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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中国人民警察节”升旗仪式的通知
来源: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3-02-03

2023年1月10日为“中国人民警察节”,经分局党委同意,决定举行升旗仪式等相关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月10日上午9:00

二、活动地点

分局办公大楼前

三、活动内容

(一)举行升国旗仪式;

(二)重温入警誓词仪式。

四、参与人员

(一)分局在家党委委员、机关全体民警、凤鸣派出所、观音派出所除值班人员外的民警在分局机关大楼集合参加升旗仪式。

(二)拘留所、看守所、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有条件的派出所严格按要求自行组织升旗仪式。

五、相关要求

(一)所有参加仪式的民辅警统一着冬常服,打领带,党员民辅警佩戴党员徽章(统一佩戴在警号正上方),着黑色制式皮鞋,男民警戴大檐帽,女民警戴卷沿帽,戴口罩,于当日上午8:45分到达指定位置,保持警容严整、精神饱满;

(二)特巡警大队安排护旗手,负责升国旗仪式和宣誓环节护警旗;

(三)情指中心负责现场音效和宣传工作;

(四)督察大队对各部门人员到位情况开展督察。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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