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0日为“中国人民警察节”,经分局党委同意,决定举行升旗仪式等相关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月10日上午9:00
二、活动地点
分局办公大楼前
三、活动内容
(一)举行升国旗仪式;
(二)重温入警誓词仪式。
四、参与人员
(一)分局在家党委委员、机关全体民警、凤鸣派出所、观音派出所除值班人员外的民警在分局机关大楼集合参加升旗仪式。
(二)拘留所、看守所、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有条件的派出所严格按要求自行组织升旗仪式。
五、相关要求
(一)所有参加仪式的民辅警统一着冬常服,打领带,党员民辅警佩戴党员徽章(统一佩戴在警号正上方),着黑色制式皮鞋,男民警戴大檐帽,女民警戴卷沿帽,戴口罩,于当日上午8:45分到达指定位置,保持警容严整、精神饱满;
(二)特巡警大队安排护旗手,负责升国旗仪式和宣誓环节护警旗;
(三)情指中心负责现场音效和宣传工作;
(四)督察大队对各部门人员到位情况开展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