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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
关于2021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资格的公示
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1-20

关于2021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资格的公示


根据《彭山县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文件规定,今年新增的2户保障对象,经本人申请、社区初审、公示,街道办(乡镇)、区民政局和我中心对申请对象的户口、收入和房产状况进行复审,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2户,因收入、住房状况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0户,现将复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住房保障资格有异议,可以书信、电话等形式向我中心或相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37632907(举报必须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举报)。

新增家庭名单

序号

姓名

所属社区

1

肖永明

江口

2

陈明昌

谢家






眉山市彭山区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11210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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