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针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春雷行动2021”的食品安全执法行动,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消费权益。
2021年3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到位于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南星社区西街XX号李某所经营的糕点店检查时,发现该店无法提供自制糕点的检验报告,且执法人员在超市内糕点售卖区的货架上发现,散装糕点标签标识标明已过期(现场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原味汉堡酥,保质期:常温下120天,生产日期:2020年09月09日)。该糕点店涉嫌违法,案件已移交执法机构,目前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过期变质食品不能食用,否则对消费者身体会造成损害。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务必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对无生产日期及保质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切勿购买,以确保自己身体健康,对发现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经营的情况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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