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近期我辖区抽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115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7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涉及外地的,按照有关规定,将不合格产品情况第一时间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通报。
现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告,并提示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4.不合格项目解读
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