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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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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监大队双公示行政处罚登记表2021.9.7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09-22

城监大队双公示行政处罚登记表2021.9.7

行政处罚案件编号

案由

当事人/单位

处罚依据

眉彭综执罚字[2021]81号

篷布覆盖不严造成扬尘污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眉彭综执罚字[2021]82号

车辆带泥出场污染路面

四川中辉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眉彭综执罚字[2021]83号

车辆带泥出场污染路面

眉山市彭山区融信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眉彭综执罚字[2021]84号

未经审批擅自运输建筑垃圾

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阳汐建材机械租赁部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眉彭综执罚字[2021]85号

车辆带泥出场污染路面

眉山金弋建材有限公司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眉彭综执罚字[2021]86号

未经审批擅自占道施工

眉山市彭山区金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眉彭综执罚字[2021]87号

未经审批擅自占道施工

眉山市四豪商贸有限公司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眉彭综执罚字[2021]88号

篷布覆盖不严造成扬尘污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眉彭综执罚字[2021]89号

篷布覆盖不严造成扬尘污染

彭山区诚兴建筑机械设备租赁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眉彭综执罚字[2021]90号

覆盖不严造成扬尘污染

彭山区老帅货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眉彭综执罚字[2021]91号

覆盖不严造成扬尘污染

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阳汐建材机械租赁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眉彭综执罚字[2021]92号

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无害化处理

彭山区刘妹餐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眉彭综执罚字[2021]93号

未经审批擅自占道施工

眉山市彭山区韵诗美容美发店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眉彭综执罚字[2021]94号

未经审批擅自占道施工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眉彭综执罚字[2021]129

鹏利街16号铺面外违规占道经营

*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

眉彭综执罚字[2021]130

锦江大道98号外违规占道经营

*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

眉彭综执罚字[2021]131

学院南路东段80号外违规占道经营

*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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