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 无障碍浏览
双公示
当前位置: 政府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信息公开 >> 双公示 >> 正文
城监大队双公示行政处罚登记表6.13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8-06-13

行政处罚案件编号

案由

当事人/单位

处罚依据

彭城管罚字[2018]085号

彭祖广场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黄*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8]086号

东风街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熊*超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8]087号

武阳西路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罗*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8]088号

城南市场西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吴*均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8]090号

小东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张*军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8]093号

鹏利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李*连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8]096号

致民路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何*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8]098号

北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李*全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8]092号

李密路抛洒滴漏污染路面

何*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8]074号

李密大道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徐*发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