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编号
案由
当事人/单位
处罚依据
眉彭城执罚字[2018]065号
新南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江*萍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眉彭城执罚字[2018]067号
蔡山市场外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宋*花
眉彭城执罚字[2018]068号
鹏利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王*元
眉彭城执罚字[2018]069号
李*英
眉彭城执罚字[2018]073号
李密路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杨*萍
眉彭城执罚字[2018]083号
陈*生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