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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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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监大队双公示行政处罚登记表5.9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8-05-09

行政处罚案件编号

案由

当事人/单位

处罚依据

眉彭城执罚字[2018]061号

鹏利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陈*彬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眉彭城执罚字[2018]062号

鹏利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洪*艳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眉彭城执罚字[2018]063号

鹏利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刘*宇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眉彭城执罚字[2018]064号

前程路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陈*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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