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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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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监大队双公示行政处罚登记表2018.1.10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8-01-10

 

行政处罚案件编号

案由

当事人/单位

处罚依据

彭城管罚字[2017]234号

凤翔路占道经营

肖*彬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7]235号

凤翔路占道经营

李*群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7]239号

滨江路占道经营

李*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7]241号

学院南路占道经营

赵*华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7]250号

公园东路占道经营

吕*英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7]255号

新南街占道经营

刘*琼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7]258号

大学后门占道经营

曾*艳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7]259号

大学后门占道经营

柴*利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7]260号

大学后门占道经营

何*龙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7]261号

十字口占道经营

洪*艳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8]001号

大学后门占道经营

陈*明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8]002号

大学后门占道经营

张*涛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8]003号

大学后门占道经营

胡*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8]004号

大学后门占道经营

金*磊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8]006号

大学后门占道经营

曾*艳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8]007号

城南市场后门占道经营

李*辉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8]010号

一环北路占道经营

程*中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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