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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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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监大队双公示行政处罚登记表12.4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7-12-15

行政处罚案件编号

案由

当事人/单位

处罚依据

彭城管罚字[2017]206号

西街占道经营

徐*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7]207号

滨江大道占道经营

张*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7]208号

西街占道经营

王*玉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7]209号

孟文路占道经营

李*清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7]210号

西街占道经营

徐*祥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7]211号

孟文路占道经营

徐*淋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7]212号

公园南路占道经营

李*琼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7]213号

北街占道经营

赵*英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7]214号

彭祖广场占道经营

倪*里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7]215号

西街占道经营

冯*华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7]216号

鹏利街占道经营

廖*芬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7]217号

翰林路占道经营

邓*均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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