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编号
案由
当事人/单位
处罚依据
彭城管罚字[2017]198号
学院南路占道经营
邓*刚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管罚字[2017]199号
张*琴
彭城管罚字[2017]200号
陈*英
彭城管罚字[2017]201号
彭祖大道占道经营
王*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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