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 无障碍浏览
双公示
当前位置: 政府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信息公开 >> 双公示 >> 正文
城监大队双公示行政处罚登记表10.19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7-10-19

行政处罚案件编号

案由

当事人/单位

处罚依据

彭城行处字[2017]187号

新南街占道经营

郭*芳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行处字[2017]188号

南街占道经营

王*江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行处字[2017]189号

蔡山北路占道经营

陈*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行处字[2017]190号

东风路占道经营

袁*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行处字[2017]191号

西街占道经营

盛*红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行处字[2017]192号

彭祖广场二楼占道经营

陈*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行处字[2017]193号

西街占道经营

潘*锈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行处字[2017]194号

新南街占道经营

马*桠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