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编号
案由
当事人/单位
处罚依据
彭城行处字[2017]148号
牌坊市场占道经营
廖*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行处字[2017]149号
赵*建
彭城行处字[2017]150号
杨*忠
彭城行处字[2017]151号
陈*华
彭城行处字[2017]152号
十字口占道经营
候*
彭城行处字[2017]153号
彭祖大道占道经营
苏*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