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编号
案由
当事人/单位
处罚依据
彭城行处字[2017]122号
孟文路占道经营
王*奎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行处字[2017]123号
上岷江路占道经营
黄*敏
彭城行处字[2017]124号
吕*朋
彭城行处字[2017]125号
李密大道张贴广告
邓*盛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