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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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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监大队双公示行政处罚登记表6.21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7-06-21

 

行政处罚案件编号

案由

当事人/单位

处罚依据

彭城行处字[2017]116号

彭祖大道张贴广告

胡*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六十四条的规定

彭城行处字[2017]117号

灵石路占道经营

章*华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行处字[2017]118号

灵石路占道经营

陈*灵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行处字[2017]119号

灵石路占道经营

李*林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行处字[2017]120号

灵石路占道经营

阙*英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彭城行处字[2017]121号

灵石路占道经营

朱*友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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