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建江行政执法证遗失作废的公告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刘建江一位同志的行政执法证遗失,现公告作废,公告期60日。
刘建江,男,执法证号:23170216051。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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