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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05-30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416月2日委第巡察组对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1013日委第巡察组向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执法局党组收到巡察组反馈问题后立即成立了以党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组反馈问题进行逐一梳理将整改工作进行细化和部署,层层压实整改责任。集中整改期间党组主要负责人牵头,先后通过民主生活会、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等形式,多次对问题进行查摆、剖析。针对党建、规范执法、队伍建设等问题,把整改措施是否有效、长效机制是否建立作为整改的着力点,亲自协调、督导各部门以本次整改为契机,不仅要解决存在的问题,更要以问题为导向研究制定长效办法和监督机制,认真理清工作思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执法局整改情况:针对日常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城监大队牵头对违规设置店招进行了拆除和处罚,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标准、量化了工作内容、调整了勤务安排,以网格管理为基础,举一反三查找和治理了类似违规问题

治理中心整改情况:1.对农村人居环境考评结果运用不到位问题一是按照农村人居环境优差村(社区)评选文件要求,区治理中心和区派驻纪检组已约谈相关村(社区)主要负责人、镇(街道)分管领导;二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评选文件,完善监管措施,严格按照农村人居环境优、差村(社区)评选文件要求进行评选。2.针对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班子成员对办公室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和谈心谈话,引导工作人员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熟悉办文办会相关要求和规定;二是严格执行收发文审签制度,建立考核机制提高办文质量。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有差距方面

治理中心整改情况:1.针对内职务任职不清问题按照程序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对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成员和新闻发言人进行了调整;二是组织支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各项工作。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总结流于形式问题。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利用支部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强化党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支部党员大会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落实责任,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推进依法行政有差距方面

执法局整改情况:1.针对践行公正执法有差距问题。一是结合立案、自由裁量权等执法问题,进一步完善法制审核工作机制,规范集体讨论、书面记录等工作,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公平、公正;二是结合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情况,牵头与住建局、生态环境局、交警部门进行了工作会商,完善了货运车辆入城审批(备案)办理流程和分工(车辆运输证信息报备由住建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交警四部门,依据建筑工地数量、阶段性土方量、车辆尾气排放标准、运输路线及距离等综合因素联合进行审核)2.针对践行规范化执法不够问题。一是以案促改,细化了案件办理流程,完善了行政案件立案(案源)登记台账,层层对案件规范性、完整性进行把关,促进工作中及时发现、纠正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问题;二是建立执法人员每年线下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执法人员思想意识和业务能力。3.针对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差距问题。一是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三项制度”指导意见,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认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重要意义;二是对单位配置的执法记录仪等硬件设备,进行了重新统筹分配,并要求规范使用;三是严格按《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对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进行及时立卷、归档,并加强日常监管,不定期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针对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到位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了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工作流程,加强案件审核力度二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应当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严格按程序进行讨论、审核;三是不定期开展自查,确保重大执法事项不重不漏。

(四)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方面

执法局整改情况:针对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集体讨论及未邀请纪检组参加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同时强化了“三重一大”工作制度的执行力度,对各部门需要上会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提前梳理,凡“三重一大”事项统一提交党组会,认真落实集体议定和邀请纪检组参加工作制。

治理中心整改情况1.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不清问题。组织了学习和咨询,并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三重一大”事项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进行了修改,同时修改完善了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2.针对2019年至今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记录问题。对办公室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组织学习了相关会议精神,在以后工作中认真做好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专题记录。3.针对重大资金支出标准为30万元以上,资金缺乏有效监管,廉政风险较大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召开了党支部会议,将重大资金金额定为5万元及以上。

(五)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方面

执法局整改情况:针对重复发放临聘人员加班费问题一是分管领导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二是全额清退了6名临聘人员重复发放的加班费3280元;三是通过工作例会,提醒各股(室)、部门认真落实加班规定,加班严格按程序据实提前报备。

(六)干部职工担当尽责意识不够方面

执法局整改情况:1.针对执法文书审核把关不严、案卷归档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聘请专业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此后严格落实单位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二是完善了《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案卷审核归档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案卷归档移交制,凡内容、编号、印章等不规范的文书一律退回不予归档;三是案卷编号由法规行政许可股结合《立案审批表》对批准立案的案件统一分配编号。2.针对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存问题一是分管领导对问题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谈话,并结合非税票据使用检查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进一步完善了《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非税管理制度》,强化了责任追究相关措施;三是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非税相关管理制度,要求涉及非税的股(室)、部门细化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不定期(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非税相关情况进行督查,全力提高工作人员非税收入解缴意识。3.针对行政处罚金逾期未收取滞纳金问题一是城监大队牵头与涉及滞纳金的单位逐户进行对接,全力追收滞纳金;二是汲取工作教训,完善了行政处罚金缴纳自查台账,并指定专人负责进行跟踪管理。

(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力度不够方面

执法局整改情况: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建立了信访投诉总结分析工作机制,及时掌握信访的热点、难点问题,并通过工作例会通报信访信息,引导业务部门以问题为导向多角度加强信访的督查督办力度;二是以日常巡查监管为着力点,对占道、油烟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重点监管;三是针对群众反复投诉问题,及时开展治理情况抽查,切实提高群众投诉问题的办理效率;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提高群众遵纪守法意识,着力营造一个齐抓共管的法治氛围;五是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促进行业主管部门的源头管理与执法部门的末端执法形成工作合力。

(八)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执法局整改情况:1.针对区执法局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细化了油卡和车辆使用管理措施二是加大督查监管力度,指定了专人负责对油卡、车辆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促进公车使用规范管理2.针对变相超配中层干部的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一是在巡察期间对超配的中层干部进行了免职;二是针对历史原因导致的体制机制问题,再次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如实反映,目前已按区委编办批复对下属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进行了调整。3.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党组班子及各股(室)、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二是引导中层干部切实通过“寒暄”“拉家常”等入情入理的方式,关注职工思想动态,及时交流思想、传递正能量。

(九)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执法局整改情况:1.针对党组织未按期换届问题环卫所已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了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按程序完成了换届工作;执法局党总支于已12月7日召开了党员大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完成了党总支换届工作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了《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廉政风险内部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党组班子、各股(室)、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分别梳理本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点,并完善相关防控措施;二是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自查台账,不定期对廉政风险防控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治理中心整改情况: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流于形式问题。一是区治理中心相关人员已作出书面说明,中心主任已对其谈话;二是今后工作由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内容认真审核,防止表面化、形式化。

(十)党组织履职不到位方面

执法局整改情况:1.针对员发展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党总支牵头组织下属4个党支部开展了党建知识学习,并再次将相关党建文件转发给支部学习,切实加强各党支部党建业务能力二是新党员发展工作由党总支牵头,负责指导党支部按规定流程发展新党员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避免类似情况再发生2.针对个别支部“三会一课”流于形式问题一是党总支对支部进行了谈话,有针对性的作了工作提醒;二是加强党建工作检查力度,建立了党总支每季度对下属党支部党建业务开展检查的工作机制,便于及时发现和指导解决问题。3.针对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立说立行,对全局临聘人员党组织关系进行了梳理汇总,已在巡察期间将临聘人员中7名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了执法局各党支部,并要求相关人员补缴了党费;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党员管理台账,精准掌握党员动态信息,对执法下沉等工作变动的党员及时进行了组织关系转接三是举一反三对执法局临聘人员中共青团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进行了梳理,目前所有团员的团组织关系均转入执法局统一管理。

(十一)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弱化方面

治理中心整改情况:针对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弱化问题一是治理中心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知识,增强党性,强化支部的领导地位;二是待治理中心主要负责人确定后,及时进行支部书记改选。

(十二)抓班子带队伍力度不够方面

执法局整改情况:1.针对班子成员沟通部门之间工作合力不够问题一是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局党组利用工作例会等形式,积极传递“全局一盘棋”思想意识,强化分工不分家工作理念,引导干部职工主动作为;三是结合工作实际整合资源,在城区新设置了值勤点位,推行“见问题、治问题”工作理念,以点带面对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一并进行监管四是要求各部门利用微信平台,对工作进行“日小结、周总结”工作模式,着力加强部门间信息传递和沟通,多形式、多举措凝心聚力形成工作合力2.针对法力量薄弱问题一是加强了与司法等相关部门的对接,组织动员了24名符合转岗条件的工勤岗位人员转聘管理岗位,其中19人已通过2022年四川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取得了执法证;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对执法中队人员进行了优化,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执法能力;三是以业务学习为着力点,重点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全力提高现有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3.针对干部日常管理宽松对违规苗头未早发现问题。一是配合派驻纪检组对重点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帮助他们端正思想积极改正问题;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大力引导干部职工遵章守纪,强化法纪意识;三是党组班子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结合反馈的苗头性问题不姑息、不护短,该谈话的谈话,该通报的通报,在整改期间谈心谈话17人,下发通报2份,分别对环卫所、城监大队工作中存在的顽疾和较大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切实起到了“治病救人”和预防警示的作用。

治理中心整改情况:针对单位部分干部存在迟到早退现象问题。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监管,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将干部迟到早退纳入到绩效考核。

(十三)超编配备中层干部方面

治理中心整改情况:针对擅自设置综合股和项目股,并配备股长和副股长问题。召开了会议,及时取消了擅自设置的股室及中层干部。

三、不能在集中整改期间完成整改问题的情况说明

(一)行政处罚金逾期未收取滞纳金问题,不能在集中整改期间完成。其原因部分滞纳金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追缴,短期内不能完成(力争在2023年10月前完成)。

(二)治理中心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弱化问题不能在集中整改期间完成。其原因:治理中心原班子成员袁洪同志已不担任主要负责人,伍宏伟同志非中共党员,治理中心支部书记改选工作需治理中心主要负责人确定后再进行。下一步治理中心牵头,在新领导到任后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以上是执法局党组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5063802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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