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 无障碍浏览
双公示
当前位置: 政府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信息公开 >> 双公示 >> 正文
城监大队双公示行政处罚登记表2022.12.12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12-27

城监大队双公示行政处罚登记表2022.12.12

行政处罚案件编号

案由

当事人/单位

处罚依据

眉彭综执罚

字〔2022〕第015号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衡水恒翰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眉彭综执罚

字〔2022〕第017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四川英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眉彭综执罚字

2022〕第024号

车辆未密闭运输

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眉彭综执罚字

2022〕第025号

车辆运输渣土抛洒滴漏路面污染

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眉彭综执罚字

2022〕第026号

车辆运输砂石抛洒滴漏污染路面

眉山市彭山区廖大姐货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眉彭综执罚字

2022〕第027号

车辆未密闭运输

成都澳辉物流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眉彭综执罚字

2022〕第028

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在眉山市彭山区开展餐厨废弃物收集

彭山区成良餐厨废弃油脂回收部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眉彭综执罚字

2022〕第030号

车辆未密闭运输

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眉彭综执罚字

2022〕第031号

车辆未密闭运输

四川阳豪物流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眉彭综执罚字

2022〕第032

车辆运输泥土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眉彭综执罚字

2022〕第033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余*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眉彭综执罚字

2022〕第034

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案

眉山余仁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眉彭综执罚字

2022〕第035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成都合晟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眉山彭山区分公司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眉彭综执罚字

2022〕第036号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梁**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

眉彭综执罚字

2022〕第037号

车辆运输过程中泄漏遗撒路面污染

李**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