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备注
(彭)食药监药罚﹝2016﹞31号
魏志祥生产、销售假药案
魏志祥
生产、销售假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自动履行2017年7月13日
彭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3日
(眉彭)食药监药罚〔2017〕33号
徐留根(眉山市彭山区浩利医药连锁福康加盟店)销售销售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案
徐留根(眉山市彭山区浩利医药连锁福康加盟店)
销售销售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处罚:1、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自动履行2017年7月18日
2017年7月18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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