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彭)食药监药罚〔2017〕030号
张国安(康贝大药房眉山连锁有限公司彭山谢家康复店)销售劣药案
张国安(康贝大药房眉山连锁有限公司彭山谢家康复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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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劣药
销售劣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处以1、没收药品;罚款。
自动履行2017年6月14日
彭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9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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