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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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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食药监药罚〔2017〕20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30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彭)食药监药罚〔2017〕20号

徐刚(眉山市彭山区浩利医药连锁徐氏加盟店)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案

徐刚(眉山市彭山区浩利医药连锁徐氏加盟店)

\

徐刚

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第三条第二款。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自动履行2017年6月10日

彭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6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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