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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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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工商质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02

行政处罚信息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_1

处罚类别_2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结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证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公示期限(年)

备注

1

川工商眉彭处字〔2018〕0001 号

关于汪仕明销售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

的虚假表示产品案的处罚决定

没收违法所得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

罚款肆仟伍佰元整(¥4500.00元)合并罚没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销售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产品行为

违反了《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条第(七)项

汪仕明

5.11423E+14

/

/

/

511128XXXXXXXXXXXX

/

执行完毕

二O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彭山区工商质监局

正常

620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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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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