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 处罚事由
| 2016年10月18日上午眉山市彭山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卫生监督员李金成、范红玉对彭山区彭山区柔丝美容美发店监督检查,现场不能出示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以营业,为顾客直接服务的从业人员磊雪梅(女,34岁)、李小菊(女,35岁)、张英(女,36岁)不能出示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已上岗。
| 2016年10月12日上午眉山市彭山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卫生监督员何嘉、李金成、范红玉对彭山区福一大酒店监督检查,现场抽查为该酒店11楼1118号房间已清理完毕,提供给客人使用的房间内床单上有一根毛发。11楼1113号房间正在使用的空调出风口滤网未清洗消毒,不能提供消毒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