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2〕33号)文件精神,按照“谁种补贴谁”的原则,对我区自有承包地种植水稻的农民、种植水稻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申报。经过区农业农村局和8个镇(街道)的广泛宣传,各镇(街道)以户为单位开展了实际种植面积的登记、审核、公示,并汇总、确认上报到区农业农村局,经区农业农村局汇总,我区2022年实际种植水稻申报户数为10257户,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总面积为34629.39亩(相关数据参见附表),经区财政局统筹下发资金(268万元)测算,每亩补贴标准为77.39元。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3日-5月16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与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028-37630366。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