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1年度眉山市彭山区镇(街道)党政和区级涉农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要求,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1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优秀等次单位公示如下。
如有建议意见,请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电话实名或直接向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8-3721290
附件:2021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优秀等次单位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10日
附件
2021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优秀等次单位
一、镇(街道)
黄丰镇、谢家街道
二、区级涉农部门(单位)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彭山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统计局、彭山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