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彭农(饲料)罚〔2019〕1号案件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
名称
违法
主体
或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履行方式
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
注
14
眉彭农(饲料)罚〔2019〕1号
生产超出许可范围的饲料案
眉山市海龙饲料有限公司
91511422784706051L
黄某某
生产超出许可范围的饲料
罚款
《饲料管理条例》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眉山市彭山区
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16日
企业申请延迟缴款、企业已于2020年1月20日交完罚款。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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