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 无障碍浏览
双公示
当前位置: 政府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信息公开 >> 双公示 >> 正文
2019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眉彭农(动监)罚【2019】7号}案件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0-01-15

眉彭农(动监)罚〔2019〕7号案件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

名称

违法

主体

名称

或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4

眉彭农(动监)罚〔2019〕7号

运输、销售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生猪案

徐某某



运输、销售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生猪

罚款

《动物防疫法》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眉山市彭山区

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6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