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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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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眉彭农(肥料)罚〔2019〕4号案件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19-11-20

眉彭农(肥料)罚〔20194号案件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

名称

违法

主体

名称

或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3

眉彭农(肥料)罚〔2019〕4号

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案

彭山区洪伟农资经营部

92511403MA6BE7UK8U

赵某某

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含腐殖酸水溶肥料(精工特效生根壮苗王)

警告;罚款

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眉山市彭山区

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4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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