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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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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11个)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19-09-02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

名称

违法

主体

名称

或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行政处罚

内容

行政处罚

依据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眉彭农(渔政)罚〔2019〕1号

违反禁止在禁渔期、禁渔区进行捕捞案

杨金明


杨某某

1、没收渔获物22斤,当场放归岷江河;

2、没收捕鱼工具刺网6张;

3、罚款1500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20日


2

眉彭农(渔政)罚〔2019〕4号

收购在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

彭山区好吃渔鱼馆

92511403MA648K7D0H

晏某

1、没收渔获物(鲤鱼)42斤,当场放归岷江河;

2、罚款588元整。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27日


3

眉彭农(动监)罚〔2019〕1号

无《动物诊疗许可证》进行宠物诊疗活动案

彭山县宝宝宠物用品店

511422600123888

黄某某

1、停止动物诊疗活动;

2、没收违法所得600元整;

3、罚款3200元整。

《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17日


4

眉彭农(兽药)罚〔2019〕2号

经营假劣兽药案

眉山市康茂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91511422592776194W

杨某某

1、没收冰封跛痛宁(萘普生注射液)15盒;

2、处罚款210元整。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23日


5

眉彭农(兽药)罚〔2019〕3号

经营假劣兽药案

眉山市彭山区兴华兽药贸易有限公司

91511422586477956J

王某某

1、没收双黄连口服液60盒,硫酸黏菌素31包;

2、处罚款424元,;

3、没收违法所得45元。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23日


6

眉彭农(兽药)罚〔2019〕4号

经营假劣兽药案

眉山市彭山区海郑兽药有限公司

9151142208336831X5

左某某

1、没收标识不符的精制五黄粉30包;

2、处罚款210元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23日


7

眉彭农(动监)罚〔2019〕5号

经营未附动物检疫证明的生猪案

严某


严某

处罚款6600元。

《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24日


8

眉彭农(动监)罚〔2019〕6号

经营未附动物检疫证明的生猪案

杨某某


杨某某

处罚款4884元。

《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24日


9

眉彭农(农药)罚〔2019〕1号

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案

彭山区仙女湖农资经营部

92511403MA67QNWJ80

郭某某

1、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统打丙溴磷农药10瓶;

2、没收违法所得150元整;

3、处罚款5000元整。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23日


10

眉彭农(农药)罚〔2019〕2号

经营劣质农药案

徐某

92511403MA63T3TD8B

徐某

1、没收超过质量保证期的唑醚·戊唑醇农药20瓶;

2、处罚款2000元整。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23日


11

眉彭农(肥料)罚〔2019〕3号

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产品案

彭山区华良农资经营部一店

92511403MA62EQDH91

魏某某

1、警告;

2、处罚款120元整。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项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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