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4〕94号);关于送审《眉山市彭山区2025年成都平原优质水稻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及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领导批文〔2025〕115号要求,眉山市彭山区2025年30亩以上水稻补贴申报工作已完成,符合补贴条件的总户数146户,根据相关规定核实补贴面积为20744.43亩,补贴标准100元/亩,补贴金额为2074443元。现将补贴明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9日至9月16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28-37630366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