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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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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眉山市彭山区2023年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植保重大病虫防治之乡村植保员第二次补助的公示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12-31

根据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3年中省高质量及粮油生产保障资金油菜轮作、扩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实施方案》等7个方案”要求,彭山区2022年遴选了6名乡村植保员,按项目要求每个乡村植保员按10000.00元/年•人的标准给予服务报酬。服务报酬分两次发放,签订协议后已预发放了30000.00元(5000元/人)。目前服务期满且都考核合格,拟发放第二次劳务报酬30000.00元(5000.00元/人),现特此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7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有异议者,请与彭山区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028-37630366。

附件:1.眉山市彭山区2023年乡村植保员第二次补助费用明细

    2.眉山市彭山区2023年乡村植保员绩效考核明细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1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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