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领导批文:“同意启动眉山市彭山区2024年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按程序实施。”(〔2024〕202号)、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眉山市彭山区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眉农计〔2024〕17号)和《关于2024年彭山区凤鸣街道、观音街道、谢家街道、江口街道、公义镇、黄丰镇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眉农计〔2024〕29号)文件要求,2024年12月17日上午9:30,我局对眉山市彭山区2024年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经谈判,四川省鑫陆零伍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以总价215000元(大写:贰拾壹万伍仟元整)的价格中选。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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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