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眉市彭山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眉彭农〔2024〕66号 )、《关于下达眉山市彭山区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眉彭农〔2024〕84号)、《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眉市彭山区财政局关于送审眉山市彭山区市级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请示》(眉彭农〔2024〕75号)、《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第55次会议11号),眉山市彭山区30亩以上水稻补贴申报工作已完成,总户数139户,30亩(含)以上的水稻种植面积为16786.95亩,补贴标准100元/亩,补贴金额为1678695元。现将补贴明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23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28-37630366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