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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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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农业产业扶持政策(有机认证)实施主体补助的公示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4-01

根据《眉山市彭山区农业产业扶持政策》(眉彭府办发〔2021〕11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镇)审核上报和农业农村局农业质量服务中心验收核实结果,现对“眉山市彭山区插旗山田园家庭农场实施主体补助”进行公示。2024年1月该家庭农场完成认证,产品编号:129OP2300008,证书有效期:2024年1月30日至2025年1月29日,符合扶持政策在全区域取得有机产品认证的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4月7日。公示期内对公示有异议者,请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电话028-37630366

眉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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