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彭山区农业产业扶持政策》(眉彭府办发〔2021〕11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镇)审核上报和农业农村局农业质量服务中心验收核实结果,现对“眉山市彭山区插旗山田园家庭农场实施主体补助”进行公示。2024年1月该家庭农场完成认证,产品编号:129OP2300008,证书有效期:2024年1月30日至2025年1月29日,符合扶持政策在全区域取得有机产品认证的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4月7日。公示期内对公示有异议者,请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电话028-37630366
眉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