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张杰茜,办公室电话:37630366。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是农业、畜牧、农机、农能、扶贫、农能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管农业、畜牧业、农机、扶贫等的工作部门,担负着土地流转,粮食、水果、蔬菜种植、水产畜禽养殖、农产品质量安全、扶贫开发、农村能源管理、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
(二)2024年工作重点
1、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回头看先进县创建。加强省市区级乡村振兴先进示范镇村的创建,持续做好乡村振兴回头看先进县创建工作。
3、抓好人居环境治理。以“优、差村”“最美庭院”等评选活动为载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激发广大村民内生动力,变“要我干”为“我要干”。提炼粪污长效处置、设施设备维护、农户费用分摊等管护机制,探索具有彭山特色的经验做法。
4、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按照《眉山市彭山区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实施,力争出成效。
5、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6、提灌站建设项目。完成改造或新建农机提灌站建设,完善巩固我区农业农村灌溉体系,建设农机提灌站。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8个,包括农村经营服务站、农村能源促进服务中心、农机监理服务中心、植保植检站、农田建设促进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科技和教育中心、农业质量服务中心、种子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凤鸣街道畜牧兽医站、观音街道畜牧兽医站、谢家街道畜牧兽医站、公义镇畜牧兽医站、黄丰镇畜牧兽医站、江口街道畜牧兽医站。2023年末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在职职工204,其中:行政人员27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人员175人。退休职工206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4年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32744913.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548038.27元,上年结转159196874.87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32744913.1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56790.48元,卫生健康支出1924679.61元,城乡社区支出21590000元,农林水支出99955021.99元,住房保障支出2809597.53元。2024年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预算收支较2023年增加116141977.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基本支出增加697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956790.48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924679.61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21590000元,其他支出增加80700507.41元,原因是项目增加和上年结转项目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项目开展、农业农村专项事务管理项目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项目开展、农业绿色发展专项(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方向)工作开展、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项目开展、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等。
基本支出37562158.27元,是用于机关日常支出,包括人员工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3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0000元,培训费100000元,劳务费150000元,公务接待费140000元,水费80000元,电费260000元,会议费100000元,差旅费3000000元。
项目支出79083931.34元,主要用于农业高质量发展经费、农业绿色发展经费、乡村振兴经费等。包括农业农村局单位机关79083931.34元:其中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7000000元,“三支一扶”上级补助3400元,家庭农场发展及家庭农场联盟等相关工作经费200000元,农业农村事务专项经费1454480元,动物防疫检疫及执法经费800000元,渔政执法和村级防疫员经费8000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验检测费480000元,中央财政农业发展资金940000元,耕地地力保护资金4768.34元,三资管理平台服务经费26000元,扶贫攻坚及“扶贫保”专项经费734000元,农产品品质品牌推广80000元,区级乡村振兴工作经费400000元,农民增收工作经费123400元,乡村振兴及“双创”巩固经费50000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0000元,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2985000元,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475085元,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2840000元,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4540000元,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90700元,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1400000元,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1070000元,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900000元,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5152000元,2023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230600元,2023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3020000元,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灾(动物防疫补助)296100元,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生猪产能临时调控补贴)18200元,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转移支付2082198元,2023年农业绿色发展专项(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方向)25000000元,重点工作经费62000元,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1356000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880000元,2023年省级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90000元,深化农村改革及宅基地试点工作经费50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功能科目7000000元,主要用于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功能科目4956790.48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三支一扶”上级补助项目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功能项目1924679.61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四)城乡社区支出功能项目2159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功能科目99955021.99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单位运行开支,农业农村事务专项经费,动物防疫检疫及执法经费,家庭农场发展等相关工作经费,农业高质量发展经费、农业绿色发展经费、乡村振兴经费等;2023年农业绿色发展专项(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方向)项目经费、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项目经费等。
(六)住房保障支出功能科目2809597.53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支出功能科目94508823.53元,主要用于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9252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 25200元,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700000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70000元,车辆保险服务30000元,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100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一)深化农村改革及宅基地试点工作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深化农村改革和宅基地试点工作。2.完成深化农村改革工作。3.完成全年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等。
(二)扶贫攻坚及“扶贫保”专项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扶贫攻坚工作。2.完成扶贫攻坚任务工作。
(三)动物防疫检疫及执法经费:
1.力争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全区范围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打击农业违法行为。2.应免畜禽免疫密度100%,限养区犬只狂犬病防疫密度100%。3.农村登记犬只免疫率不低于95%。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验检测项目:
1.为2024年检测完成省市区级下达农产品检测任务完成率100%。2.完成样品检测任务。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3年底,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5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