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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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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晚熟柑橘越冬提质栽培示范一事一议项目的补助资金公示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1-15

根据眉财农﹝2023﹞38号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资料审查,眉山市彭山区农友家庭农场(张洪)实施的晚熟柑橘越冬提质栽培示范一事一议项目,按照项目要求建设了60.71亩柑橘设施大棚,符合项目实施要求,验收合格,拟补助项目资金60万元,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1月19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有异议者,请与彭山区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电话:028-37631304

2024年1月15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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