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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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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工作宣传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12-26

按照省、市关于“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健全体系,提升监管

一是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区、镇(街道)、村三级农产品监管网络,区级层面以农业质量服务中心为统揽,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任务36项分解到各股室,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镇(街道)以农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为基础,印发《关于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网格化监管的通知》,动态调整充实监管人员15名,定责、定岗、定人,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地落细;村级层面以农产品安全协管员为主体,细化任务、强化巡查、量化考核,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

二是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争取资金342万元,采购实验设备,扩展彭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检测参数,实现种植、畜禽、水产品检测全覆盖的目标。现镇街道已开展快速检测,检测中心仪器已完成调试,正在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力争在今年底完成扩项工作。

二、重点治理,形成合力

一是综合研判形成重点主体名单在去年摸排种植业主242家,掌握了主体的分布、数量、生产规模、病虫害及用药习惯、上市时间、产品流向、合格证开具等情况,综合研判,建立了重点监管名单140余家,实施动态更新。二是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局及属地镇、街道开展厂区外泡菜盐渍池集中检查。通过专项检查对凤鸣街道私人泡菜作坊进行限期搬离处理,对江口街道农户腌制作坊进行规范提升,及时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是联合执法,形成合力。2023年,我局共立案农资类案件8起,处罚款41.3683万元。2023年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方案》。相继与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柑橘现场抽样,与区市场监管局、彭山生态环境局开展了泡菜盐渍池排查整治,与区公安分局开展了农资市场联合检查,这些联合行动或专项行动,进一步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保障了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标准生产,提升品质

1.严把产地环境关。开展农作物绿色防控及农药减量工作。全面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水剂、水分散粒剂等环保剂型药剂,广泛引进、示范推广以生物药剂为重点的非化学绿色防控防治技术,示范推广杀虫灯诱杀、黄板诱杀、性诱剂诱杀、以菌治虫、以菌治菌生物农药等绿色防控技术,有效减少化学农药用量。

2.严把投入品经营关。严格执行农药、兽药、肥料、种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农业生产投入品经营主体准入制,严格落实农药、化肥经营台账管理,严格限用农药管理,建立绿色农资经营评价体系,强化投入品经营环节的监管力度。

3.严把投入品使用关。完善投入品管理制度和不合格投入品处理制度等,倡导种植大户或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农业投入品使用台账,禁止使用禁限用投入品,指导农产品市场主体科学使用投入品。

4、严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主体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生产经营主体合格证开具覆盖率达到90%以上,重点治理品种监测合格率98%以上。

四、集中宣传,巩固成效

按照“农资打假护生产,安全保供助增收”的主题,我局组织科教站、执法中队、农安中心等部门在黄丰镇、观音街道等6镇、街道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在农资经营店、农产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和人流量大的地方,采取张贴宣传单、悬挂标语、印发资料,在彭山区农业农村局网页推送信息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普及农资法律法规和打假维权知识。活动共发放技术资料5000余份,销售放心农资130(袋),悬挂横幅6条,在不老彭山推送禁限用农药及科学用肥1期。组织技术人员开展现场咨询活动,指导农民辨识假劣农资,依法投诉举报维权,科学规范使用农药,严格执行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举办现场咨询培训6场次,接受群众现场咨询2000多人次。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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