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举报农产品生产经营中的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对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抓好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现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予以公告。
举报电话: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028-37630366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8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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