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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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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乡村植保员)补助的公示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10-23

按照眉山市农业农村局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对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眉农计〔2022〕43号),彭山区2022年遴选了6名乡村植保员,按项目要求每个乡村植保员按10000.00元/年•人的标准(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装、工具等费用等)给予服务报酬。服务报酬分两次发放,签订协议后已预发放了24000.00元(4000元/人)。目前服务期满且都考核合格,拟发放第二次劳务报酬27120.00元(4520.00元/人),现特此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7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有异议者,请与彭山区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028-37630366。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1.眉山市彭山区2022年乡村植保员第一次补助费用明细

    2.眉山市彭山区2022年乡村植保员第二次补助费用明细

    3.眉山市彭山区2022年乡村植保员绩效考核名细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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