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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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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10-13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9日至11月1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将区委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抓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迅速部署,立行立改。收到巡察组反馈问题后,农业农村局立即召开专题党组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同时在全局召开问题反馈会,通报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迅速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三届区委第二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压实整改责任,将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问题细化为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张杰茜为组长、机关党委书记为副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在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

二是压实责任,务求实效。局党组每月针对整改工作召开一次专题党组会,进行一次调度,每月进行一次整改通报,确保整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对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一竿子插到底,限期内完不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承办人责任。所有问题由大部制分管领导亲自挂帅负总责,分管业务班子成员作为牵头领导具体负责,相关业务股室负责落实整改。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效果,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落实整改期限,分期分批解决,所有整改事项均在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

三是总结经验,注重长效。整改过程中以及整改结束后,定期开展“回头看”。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促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1.关于“学习上级决策部署和政治思想建设方面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针对“机关政治学习示范作用不够”问题。一是已将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莅眉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纳入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4月3日,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了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二是今年4月至8月在全局组织开展了“比学赶超”主题活动,通过各站股室每日晒成绩和工作清单,营造良好的比学赶超氛围,8月中下旬,经各站(股室、中心)自评、班子成员打分、局党组票决等程序,评选出了“五优股室”5个,在全局通报。进一步强化了机关政治学习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已对党组会议纪要格式进行完善,今年共召开党组会议10次,重要精神学习内容和会上讲话记录均完善记录。针对“传达学习重要文件精神不及时,有偏差”问题。一是印发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安排表》,系统将党的二十大、《中国共产党章程》(新修订版)、党纪党规和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等纳入学习计划,坚持每月通过中心组、班子例会、“三会一课”等形式,抓实政治理论和重大政策部署学习。二是党组书记对各班子成员2022年度述责述廉报告逐一进行了审核把关。针对“党组会代替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问题。一是制定了《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党组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目前已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集中研讨4次。二是严格按照会议集中学习会方案规范学习流程,做好了学习笔记。针对“中心组学习有流于形式的现象”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了8次集中学习和4次集中研讨,每次学习前都制定了学习方案,对内容、形式、时间进行了明确。二是确保中心组成员每次都做好学前准备,认真撰写了发言提纲。三是落实了专人对会议做好记录。

2.关于“执行和落实上级政策和工作部署标准低、速度慢”问题的整改。针对“项目推进滞后”问题一是由项目办现场查看七个项目实施进度,督促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程;二是建立通报制,由项目办、纪检监察股每季度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三是每月在党组会通报项目进度情况,对投资完成率、资金支付率低的项目进行提醒,及时推进滞后项目完成项目建设。今年以来已在党组会通报提醒项目进度情况5次,在全局对项目进度进行通报2次。2022年全省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彭山考核得分96.48分,排名全省23名,被省农业农村厅评为“优秀”。

3.关于“主动解决疑难问题方法措施不够、不及时。”问题的整改。针对“沼气站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我局会同镇(街道)对三个沼气站走访摸排,向每个业主发出整改函并与业主沟通,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对业主进行了安全培训,指导其规范管理。对三个沼气站完成标牌标识制作张贴,上墙责任制清单和管理制度;修建围墙,确保外来人员不能进入场内。后期对全区4个沼气站开展定期检查,每半个月开展一次整改进度督导。针对“凤鸣生猪屠宰点长期关停”问题。一是通过组织协调,该屠宰点已于2023年3月16日复工复产。二是落实驻场专门检疫人员驻点,开展检疫检查工作。复工后,每天可宰杀生猪100余头,至今一直正常屠宰,有力保障了全区肉食品供应。

4.关于“行政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执法能力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针对“部分执法文件更新不及时”问题。一是对未及时更新的文件进行补发,印发《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死亡动物及有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通知》;二是与有资质的第三方签订无害化处置委托协议;三是建立完善无害化处理台账且认真加强监管。四是制定监管措施,年初会同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发《关于2023年养殖污染治理监管及粪污资源化利用的通知》(眉彭农〔2023〕7号),明确规定监管程序、监管方法、监管内容、监管责任。五是每月组织人员对畜禽适度规模以上养殖场开展拉网式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6.2%以上。针对“执法程序不规范,质量不高”问题。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学习《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等法律法规,开展模拟办案、拟写案卷,提高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对旧案卷中的不规范问题逐个剖析并落实整改措施。二是组织参加市级执法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认识,认真做到按程序规范执法、依法办案。三是对2018年至今农业执法案卷开展整理并装订成册,严格按照案卷标准制卷,提高案卷质量,案件卷宗落实专人保管,切实加强了执法案卷档案管理工作。四是制定涉案物品管理制度,完善涉案物品处理审批程序,建立涉案物品处理台账,落实专人管理涉案物品。对现有涉案物品保管库房完成了规范化改造,实现分类、分案、有序、妥善存放涉案物品,避免物品损坏和灭失。

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针对“主动接受监督不够”问题。局党组积极邀请派驻纪检组共同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今年党组会研究项目、资金事项共计10次,会议纪要抄送派驻纪检组审核通过。针对“风险排查不到位”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建立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点台账和风险排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在全局范围内建立长期风险排查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印发《2023年农业农村局风险点台账》,排查出风险点56个。三是设立党风廉政文化展板,对廉政文化内涵、核心内容进行展示和解读,扩宽职工廉政学习途径。四是借助以案促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系列警示教育,强化职工廉政意识、底线意识。针对“警醒教育不够,工作流于形式”问题。一是建立被批评教育人员信息台账,做到一人一事一档,内容清楚、具体。二是分管领导加强对行业领域的警示教育,通过谈心谈话和日常管理督促被处分人员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6.关于“重点项目监管不够”问题的整改。针对“重点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与凤鸣街道沟通,协调收回凤鸣街道易埝社区结存资金1.2851万元。二是对责任人吴某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加强项目监管。三是组织人员学习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细则》及《彭山区农村局项目实施办法》和《项目实施细则》加强项目监管,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7.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漏记固定资产”问题的整改。针对“项目购买设备没有纳入固定资产系统管理”问题。种子检测站购入的固定资产已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建立卡片。针对“机构调整后丝绸公司资产没有纳入农业农村局资产管理系统管理”问题。已与国资金融局对接联系丝绸公司房屋和土地资产事宜。该资产性质为全民,不能纳入国有资产系统建立卡片,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在该资产处置之前由区农业农村局代管,现我局已建立丝绸公司资产台账,进行管理。针对“机构调整后,镇(街道)畜牧站土地和房屋未纳入资产系统管理”问题。目前已完成镇(街道)畜牧站土地和房屋清查工作,正在补入资产,争取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针对“固定资产清理不及时”问题。聘请第三方公司开展资产清查,目前已清查完镇(街道)畜牧兽医站资产及种子检验检测中心、执法大队、疫控中心项目购置的资产,正在清查局机关资产,预计12月底前完成资产清查工作。

8.关于“伙食团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针对“伙食团就餐人员信息未更新”问题。2023年3月再次对系统内人员进行清理。针对“伙食团货物采购监管不到位”问题。每月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纪检监察股进行了不少于2次食材询价,建立询价台账。

9.关于“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针对“非党组成员分管党建工作”问题。9月党组会研究决定由党组成员分管党建等工作。针对“局党组会议不够严肃”问题。一是严格规范了党组会议的参会人员,不随意以扩大会形式召开。今年以来召开的10次党组会均只有党组成员参加,涉及议题的班子成员依次列席,充分体现了党组成员的决策权。二是会议纪要中明确记录了党组成员发表的意见及表决情况。针对“党组会会前征求意见不充分”问题。修订印发《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要求凡提请上会的议题需提前2天交党组书记审核;凡涉及资金的议题,请提前和党组书记沟通汇报;凡综合性事务的议题,上会前充分征求有关分管意见。确保党组会召开前准备充分,杜绝议而不决现象。

10.关于“党建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针对“干部职工信息底数不清”问题。对我局党员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核实,明晰信息和底数。针对“党员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已建立基层畜牧兽医站党员台账,失联党员已按程序找回了党组织关系。二是根据《眉山市彭山区优化乡镇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明确基层畜牧兽医站党员组织关系归镇(街道)管理。经与区委组织部和镇(街道)对接沟通,目前18名基层畜牧兽医站党员均已明确所属党组织。三是再次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要求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和权利,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期足额交纳党费。四是将临聘党员全部转入机关支部管理。

11.关于“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问题的整改。针对“农业农村局超额配备中层干部24名”问题。一是印发《关于任免陈某等同志中层职务的通知》(眉彭农党组〔2023〕17号),对超额配置的中层干部予以免职,文件已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局党组书记对免职的中层干部开展交心谈心。二是制定了《中层干部选拔工作方案》(眉彭农党组〔2023〕26号),对中层干部的选拔程序、选拔条件予以规范。针对“中层干部长期不交流”问题。一是梳理全局中层干部任职信息,建立台账,加强对干部动态调整和管理。二是拟于12月前完成中层干部职务的调整。

三、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

总体来看,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攻坚,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局党组也清醒认识到,巡察整改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少数问题还需持续整改、长效机制还需持续健全。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态度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整改工作带动全面工作,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以更高标准强化理论武装。局党组将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扎实做好各项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推动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把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以更大力度持续抓好整改。局党组将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保持整改工作的有力推进态势。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强化整改责任,紧盯完成时限,加紧推进落实,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同时,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研究治本之策,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通过建章立制巩固巡视整改工作成果。

三是以更严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局党组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同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粮食安全、耕地保护、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任务,走出一条服务粮食安全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交融互促的彭山路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37630366。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10月13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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