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眉彭法委发〔2022〕1号)、《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眉彭法领发〔2022〕1号)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上级文件要求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我局认真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方面
我局一是制定和实施了年度工作计划。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我局于年初制定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了实施。
二是认真落实了学法考法制度。认真落实了政府常务会议、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运用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组织全局180名工作人员开展了线上学法考法,合格率94%。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开展了线上学法考法。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每年开展交叉执法检查,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理论知识和执法实践中有关证据保存、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现场教学,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办案水平。
(二)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方面
我局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党委议事决策程序,依托法律顾问,建立健全了决策前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有效提升了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了《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审查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进行闭环管理。再次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
我局一是认真落实推进了简政放权工作。定期清理,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根据我区农业农村行业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具体内容,我局逐项落实审批部门(行政审批股)、责任部门和协办部门,针对各股室、站所、中心等,进行了专项梳理,现承担农业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共计57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8项。
二是切实加强了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认真清理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完成了网上承接认领和公示公开。认真清理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三张目录清单,完成了网上公示公开。
三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按照区行政审批局工作要求,以及农业农村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我局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在区党务政务中心安排入驻2名工作人员负责本行业党务政务窗口服务工作。由局主要负责人专门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窗口人员及时办理现场接办事项和受理转办事项,并按程序督查责任部门或协办部门及时办结。推进“最多跑一次”,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63项,按时办结率100%。
(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我局一是积极协助推进了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眉府办发〔2022〕47号)文件精神,及时将相关行政权力事项授权乡镇,厘清了行业主管部门与镇(街道)执法权责边界。
二是加强了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我局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了修订完善后的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和新建立的行政执法用语标准、流程标准和文书标准。
三是开展包容审慎执法和柔性执法。我局认真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日常执法中坚持人性化执法、包容审慎执法和柔性执法。积极落实首违或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制度,通过法制审核和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今年对违法行为轻微、认罪态度良好、积极配合调查的2名当事人免于了行政处罚。对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垂钓的当事人,大量采取警告、教育、劝阻、查扣违法渔具等柔性执法手段,制止和纠正违规垂钓1000余人次,查扣违法垂钓的鱼竿渔具200余根。
(五)切实加强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能力方面
我局认真强化突发事件预防处置,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排查整治了农业领域安全隐患。强化了应急实战演练,特别是承接和组织开展了四川省成都片区农机事故现场应急演练。完善了应急物资储备制度,落实了防灾减灾工作和应急救援处置。认真开展了常态化疫情防控,特别是强化了农村疫情防控宣传和指导工作。
(六)积极健全纠纷争议法治化解决机制方面
我局认真完善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完善了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和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制定了维稳接访值班表,由局班子成员牵头接待群众来访,积极回应、认真处理12345市长热线和其他信访案件。
一是积极推进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了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办案场所、办案设备、工作经费等保障,基本形成了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落实了行政复议与应诉约谈、定期通报制度,实现出庭应诉率达100%。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了《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调解范围、原则、程序和责任,建立了行政调解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三是认真履行了行政裁决职责。严格落实了行政裁决程序规定,依法开展了行政裁决工作,基本实现了行政裁决的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
(七)依法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
我局一是认真强化了行政执法监督,完善了党委议事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了决策前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组织开展了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二是认真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了基层行政决策、重点领域信息、为民办事服务、重要政策落实的政务公开力度,着力提高了基层政务公开水平,实行了重大决策、三项清单等网上公示,及时在局网站公开了相关信息,自觉接受上级和群众监督。认真拟写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了公众合法权益。
(八)提速赋能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方面
我局一是持续推进电子证照应用,通过告知承诺、数据核验、电子材料共享等方式,积极推动了“一证一照办”。
二是大力提升“一网通办”能力。依托“互联网+”平台,认真推进了“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推动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推动种畜禽生产经营(种畜禽原种场及猪一级扩繁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一件事落地落实。
二、工作成效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依法治区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中共眉山市委办公室、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和〈眉山市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眉委办发〔2017〕15号)文件要求,明确了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并履行推进我局依法治区工作领导职责,组织落实了相关工作措施,认真落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学法和年度述法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有力地推动了法治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开展。全面落实了宪法宣誓制度,新任职的工作人员在上岗时均按规定进行了宪法宣誓。全年共立案查处涉农违法案件15件,其中向公安机关移送渔政案件3件,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达到了领导放心、群众满意的效果。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人员老化,专业技术人员不足,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将通过采取选调、录用等方式逐步增加专业人员,特别是增加专业法制审核人员,充实执法队伍。同时不断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技能培训,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执法队伍。
(二)执法设备不足,执法手段缺乏,部分领域执法效果较差
下一步将逐步购置完善执法设备,保障执法手段,努力深化执法合作与交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完善证据收集、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执法合作工作机制,确保执法成效。
四、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按照《法治眉山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眉山市彭山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等文件要求,继续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大力开展“法律七进”工作,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规范行政执法,确保完成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