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采购意向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现将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采购意向公示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眉山市彭山区兽用生物疫苗项目 |
采购内容:采购兽用生物疫苗(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6万头份、新城疫活疫苗500万羽) 需满足的要求: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1.毒株为:CVS-11株、dG株或Flury LEP株。 2.毒株为CVS-11株、dG株提供本毒株三类新兽药注册证书;毒株为Flury LEP株提供本毒株二类新兽药注册证书。 3.制剂类型:CVS-11株、dG株为水剂;Flury LEP为白色团块,加稀释液后迅速溶解,每头份配备1ml稀释液。 4.病毒含量:CVS-11株、dG株疫苗中含灭活的狂犬病病毒至少为2.0 IU/头份;Flury LEP株疫苗中含灭活的狂犬病病毒,至少为2.5 IU/头份。 5.规格:5头份/瓶(1头份/瓶)。 6.有效期:在2-8℃保存,24个月效价基本不变。 7.到货有效期:到货有效期在18个月以上。 8.效力检验:用NIH方法测定疫苗效价,各疫苗毒株必须不低于农业部批准该毒株质量标准的NIH效价。 9.产品使用后效果:使用动物狂犬病灭活疫苗免疫后,对受免疫动物至少产生12个月及以上的保护期。 10.产品使用安全,无不良反应。 11.作用与用途:用于预防犬的狂犬病。 12.提供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2021年以来至少三批次检验报告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新城疫活疫苗(1.含鸡新城疫病毒弱毒(LaSota株),每羽份病毒含量不低于106.0EID50; 2.易与瓶壁脱离,加稀释液后迅速溶解; 3.注射后无不良反应; 4.贮藏与有效期:-15℃以下保存,有效期为24个月。 5.到货有效期:到货有效期在18个月以上。 6.规格:1000羽份/瓶. 7.提供产品农业部批准文号以及2021年以来中检所任意批次批签发报告。) |
25 |
7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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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