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现对涉及我区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清单已完成整改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具体整改情况详见附件《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清单(整改任务序号25)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0日至2022年2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王浩
联系电话:028—37611575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