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等相关规定,眉山市彭山区公义镇红光页岩砖厂(普通合伙)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许可证已过期自行废止,现予以公告。
请采矿权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申请办理采矿权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注销手续的,我局将按相关规定予以非申请注销采矿许可证。
特此公告。
自行废止采矿权名单
序号 |
采矿权人 |
采矿许可证号 |
开采 矿种 |
有效期止 |
1 |
眉山市彭山区公义镇红光页岩砖厂(普通合伙) |
C5114222019027100147689 |
砖瓦用页岩 |
2020年12月31日 |
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25日